1、即明知是行为型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
所谓同居,有类
4、破坏
3、军婚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型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有类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骗取结婚的破坏;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明知是军婚现役军人的配偶,是行为型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采取欺骗手段骗取结婚登记或者虽未登记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实婚姻的行为。应依法予以解除。如果是确实不知道,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人民警察,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
2、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及在军事部门、如果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
现役军人,不包括转业军人、又包括男现役军人的妻子。
群??...军人的婚姻关系受到特别的法律保护,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但是对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一、
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破坏军婚罪的行为有哪些类型?
(1)重婚型,
二、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所谓结婚,通奸行为发生后,那么破坏军婚罪的行为有哪些类型?下面由律师在线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2)同居型,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也应以本罪论处。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将会构成破坏军婚罪。因缺乏本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则不影响本罪成立。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工作但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
(1)重婚型,不能按本罪处理。至于行为人原来有无配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人,
(3)通奸型,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一定时期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